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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地对10家单位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福建省委和厦门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厦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6日起启动十三届市委第五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金融办、市委党校、市委党史方志室、市生态环境局、市外办、市工商联(总商会)、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等10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45个工作日左右。日前,五个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网络邮箱、“码上巡”二维码外,还在每个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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